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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委托代理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直饮水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3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第7.1款现场勘察:“统一组织现场勘察。时间及地址:2024年12月24日上午9时30分(如有变化,****点击查看学校后勤基建会议室现场签到,逾期不候且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
2.现场踏勘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9495。
3.来校现场踏勘的企业必须符合本项目的一般投标人资格。现场踏勘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时,还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和复印件。”
现更正为:现场勘察“统一组织现场勘察。时间及地址:2024年12月31日上午9时30分(如有变化,****点击查看学校后勤基建会议室现场签到,逾期不候且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
2.现场踏勘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9495。
3.来校现场踏勘的企业必须符合本项目的一般投标人资格。现场踏勘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时,还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和复印件。”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名 称:****点击查看
(2)地 址:****点击查看学院路
(3)联系人:曹老师
(4)邮 编:414000
(5)电 话:0730-****点击查看917
(6)电子邮箱:/
(1)名 称:****点击查看
(2)地 址:**省**市**楼区五里牌第一世家1103室
(3)联系人:刘庆九、石瑛
(4)邮 编:414000
(5)电 话:0730-****点击查看199
(6)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