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建制镇污水支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答疑文件(一)

红原县建制镇污水支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答疑文件(一)

招标详情

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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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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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7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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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制镇污水支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答疑文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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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制镇污水支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答疑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县建制镇污水支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中潜在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做如下答复。答疑内容如下:

一、川办规【2022】8号,《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本意见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第十条规范(十)规范招标人代表选派。招标人应选派或委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公道正派的人员作为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并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招标项目委托外部专家作为招标人代表的,应从上****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中选择或邀请业务相关的其他****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担任,但不得委托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审批核准部门、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工作人员担任。****点击查看建设局,身为行政监督部门,主管部门设置业主代表不符合规定。

答:本项目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委派招标人代表可以从上****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中选择或邀请业务相关的其他****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担任。该人员不为行政监督部门、审批核准部门、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工作人员即可,符**办规【2022】8号文要求。

招标人:****点击查看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