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石庄镇镇区部分管网清淤工程

如皋市石庄镇镇区部分管网清淤工程

发布于 2025-09-17

招标详情

如皋市石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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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63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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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石庄镇镇区部分管网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石庄镇镇区部分管网清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石庄镇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包含东板桥南路、万福路、**大道两侧雨污水管网约2212m、检查井约80座,CCTV检测、清淤、淤泥清运、破损井盖更换。具体位置万福****点击查看银行至**大道路口1348m);**大道污水管网(万福路至42号井加3个过路支管420m);东板****点击查看初中****点击查看中心门口294m);****点击查看小学河道雨水管网150m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27.18万元(含暂列金2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市石庄镇镇区部分管网清淤工程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人须自有或租赁清洗吸污一体车(机动车登记总质量不低于15吨)和市政管道检测设备(CCTV管道探测机器人)。

注:1、以上机械设备如为自有须提供:⑴清洗吸污一体车的行驶证、登记证及购买发票。****点击查看车行驶证或登记证中所有人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所有人为个人,则此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且在有效期内。⑵市政管道检测设备(CCTV管道探测机器人)购买发票及合格证。购买发票中购买方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管道检测设备合格证需有生产厂家名称及生产厂家检验合格章;如为租赁,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2、上述资料投标时请将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于“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投标人需保证上传的材料真实有效;中标候选人第一名须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主动提供机械设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等,供招标人核实。若中标候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与招标公告不相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行政管理部门视情可作为不良行为处理。

3.5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6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9.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9.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9.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10****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点击查看委员会制定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点击查看总局制定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清单》。

3.11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4〕12号)文件要求,文件名单中出现的被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30日14:3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9月30日14:3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石庄镇万福路58号

邮编:226500

联系人:单先生

电话:159****点击查看6007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大司马南路8号

邮编:226500

联系人:张晓艳

电话:137****点击查看3255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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