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融媒体楼顶防水及零星维修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怀宁县融媒体楼顶防水及零星维修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6-10-28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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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6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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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县融媒体楼顶防水及零星维修工程(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县腊树镇**村韩祠组

成交金额:118650.8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县融媒体楼顶防水及零星维修工程(二次)

施工范围:主要工作内容为屋面防水、不锈钢落水管、砼排水沟、顶层爬梯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金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7404

五、评审专家名单:郎长满、潘军、查正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谈判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80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53号

联系方式:136****点击查看0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点击查看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旭林
电 话:136****点击查看0927

十、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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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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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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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泵阀管道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泵阀管道供应商 1 个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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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 中标 0次, 占比 0.0%
重点地区: , 中标 0次, 占比 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万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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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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