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涤纶厂及维尼纶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回**置房工程周边配套市政管线工程(原涤纶厂及维尼纶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回**置房工程周边配套市政管线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本工程 原涤纶厂及维尼纶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回**置房工程周边配套市政管线工程(原涤纶厂及维尼纶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回**置房工程周边配套市政管线工程) 已由 ****点击查看委员会、**市****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政府 以 京发改(核)[2017]156号、京发改(核)[2019]134号、京**发改(核)[2019]58号、顺政字[2024]1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点击查看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由**区富密路、**北街经**区到**区富密路、顺安路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管线总长度1510.825米,其中:雨水管线总长度484米,污水管线总长度521.8米,给水管线总长度202.5米,燃气管线总长度181.7米,热力管线总长度120.825米。 合同估算价 860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87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牛栏山回**置房项目周边配套给水、燃气、热力、雨水、污水市政管线工程施工(具体实施范围除依据施工图纸外,还包括施工作业区域所涉及的路面破除和恢复、渣土清运、交通导行等各项必要施工内容)。
2.5 其他 /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5年(2020年09月01起至2025年08月31日止)完成过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类工程施工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1)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被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扣; (2)申请人使用资质未被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标注为异常。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1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5 年 09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9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在 **市**区林河大街22号院宝能慧谷7号楼二层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_____/_____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___日内寄送。
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9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 **市**区林河大街22号院宝能慧谷7号楼二层 (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市〕,网址:ggzyfw.****点击查看.cn)上发布,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
地 址: **市**区牛栏山镇府前街9号-73 | 地 址: **市**区林河大街22号院宝能慧谷7号楼 |
联 系 人: 刘浩 | 联 系 人: 蒋宝平 |
电 话: ****点击查看2929 | 电 话: 185****点击查看8980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点击查看@163.com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刘浩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2929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2937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公告发布时间: 2025 年 0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