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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号厂房适应性装修工程EPC总承包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号厂房适应性装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项目澄清说明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1)最高投标限价为:****点击查看9947.31元, 其中设计费为:****点击查看288.10元; **工程费为:****点击查看7659.21元(含暂估价:180万元,该部分为循环水设备费用)。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时,按废标处理。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成本警戒线:****点击查看3551.53元(最高投标限价×92%),其中设计费成本警戒线为****点击查看705.05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92%),工程费成本警戒线为****点击查看7846.47元(含暂估价:180万元,该部分为循环水设备费用)(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92%)投标报价…… |
修改为:
3.2.4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1)最高投标限价为:****点击查看7376.62元, 其中设计费为:****点击查看327.54元; **工程费为:****点击查看9049.08元(含暂估价:180万元(不含税),该部分为循环水设备费用)。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时,按废标处理。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成本警戒线:****点击查看1186.49元(最高投标限价×92%),其中设计费成本警戒线为****点击查看861.34元,**工程费成本警戒线为****点击查看8325.15元[含暂估价:180万元(不含税)],该部分为循环水设备费用)。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的,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成本核算,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具备合理性,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成本具备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并否决其投标(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22); (2)设计费计价参考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点击查看物价局、****点击查看建设厅 的通知》(黔价房调〖2003〗第 199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 号); (3)施工费(工程费)计价参考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清单格式、2016年《**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年《**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年《**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等的相关配套文件和2024年第11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3(4) | 企业实力 评分标准 (25分)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构成 (0-20分) | (1)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以上职称得 1 分; (2)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以上职称得 1 分; (3)各专业设计负责人配置参考如下:工艺(3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动力、电气。 ①每提供一名专业设计负责人:只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1 分,最高得 9分; ②每提供一名专业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2 分,最高得 18分。 注1:提供相关证书、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时间要求: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 |
业绩(5分) | 每提供一个投标人(牵头单位)近三年(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建设规模≥14400平方米或中标金额≥4000万元)的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 5分)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牵头人的业绩,且业绩为联合体牵头人独立完成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的EPC总承包业绩。 注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和竣工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
修改为:
2.2.3(4) | 企业实力 评分标准 (25分)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构成 (0-20分) | (1)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 (2)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 (3)各专业设计负责人配置参考如下:工艺(3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动力、电气。 ①每提供一名专业设计负责人:只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1 分,最高得 9分; ②每提供一名专业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2 分,最高得 18分。 注1:提供相关证书、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时间要求: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 |
业绩(5分) | 每提供一个投标人(牵头单位)近三年(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建设规模≥14400平方米或中标金额≥3586万元)的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 5分)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牵头人的业绩,且业绩为联合体牵头人独立完成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的EPC总承包业绩。 注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和竣工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
3、****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发布的202号厂房适应性装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第6项“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现澄清为: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4、招标文件中废标条款内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系统中废标条款不一致,****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系统为准;
5、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系统中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系统为准;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到2025年02月07日09时30分;
7、文件下载截至时间:延期到2025年02月06日10时00分;
8、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