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路雨污分流工程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前进路雨污分流工程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发布于 2025-05-15

招标详情

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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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7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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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资格后审)

1、****点击查看实施的**路雨污分流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市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点击查看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市**区。

(2)工程总投资:约2260.99万元。

(3)工程建设内容:环城路至故黄河**3×2米雨水箱涵161.8米、DN2000雨水管328米;**DN300-800污水管道665.3米等。本标段预算1601.27万元。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5)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与马场湖西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计划投资2000万元)、响山路雨污分流工程(批复投资2760万元)、三环南路(**路-风华南路)雨污分流工程(计划投资300万元,已完成招标)、青年路**雨污分流工程(计划投资750万元)、大马路雨污分流工程(计划投资2000万元)为同一批招标项目,投标人限中1个标段(以开标时间为准,投标人为前一个项目的中标人,可以参与本批后续工程的投标、开标及评标活动,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联合体双方):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附承诺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2.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过120天(含);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类似业绩(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近五年(自2020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排水管网工程(须含排水箱涵);以中标通知书、含网址的中标结果****点击查看政府交易平台发布)、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扫描件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C证)(联合体双方)。

(5)信誉要求(联合体双方):****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6)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伍万元整;

收款人:****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新**支行

开户账户:60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2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26

****点击查看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点击查看公司保函、担保机构保单,并将验证****点击查看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2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5年5月22日前登陆《**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点击查看.226:8000/tpbidder)自行建立企业投标****点击查看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2日,逾期将无法下载;

(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栏。

本公告为重新公告,有意向的投标人需在获取时间内重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

8、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6日9时30分,地点:****点击查看中心。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招标人地址:**市新****点击查看路9****点击查看水务局

联系电话:0516-****点击查看2258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新****点击查看路9号

联系人:王云涛 电话:0516-****点击查看2225

12、本项目监督部门:****点击查看水务局

电话:0516-****点击查看2070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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