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痕迹鉴定采购项目(二次)入围结果公告

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痕迹鉴定采购项目(二次)入围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7-31
安徽****定所
联系人联系人14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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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13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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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排序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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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北路 177 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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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路91号立基大厦B座19-20层

3

****点击查看鉴定所

**省**市**区**大道696号8层

4

****点击查看中心

**市**区柳红路168号华星大厦14层

5

****点击查看中心

**市潜**路188号蔚蓝商务港D座1205室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75.65分

五、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服务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入围折扣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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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响应****点击查看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征集文件的全部服务内容。

我所响应****点击查看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征集文件的全部服务标准。

6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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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事故痕迹物鉴定服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等)

按征集人要求完成

80%

3

****点击查看鉴定所

满足本次采购服务内容中的①管理要求,②时间要求,③工作要求,④项目实施管理、考评方法。

竭诚为采购人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满足本次采购服务项目要求的各项技术要求。

80%

4

****点击查看中心

交通事故痕迹物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等)

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入围供应商(鉴定机构)必须建立全年 7*24 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处理的事件、突发性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重大影响恶性案件或者专项行动时,鉴定机构应当在接到采购人委托后(包括口头、电话、传真委托)须无条件指派团队中具备《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司法鉴定人,第一时间按要求对委托项目进行鉴定并提供上门服务。并在采购人要求完成的时限内保质保量的完成检验鉴定任务并出具书面检验鉴定报告。接采购人通知后1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取样现场,自勘验工作结束后,3日内出具鉴定报告。

80%

5

****点击查看中心

交通事故痕迹物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等),及****点击查看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需求的其他服务内容

按征集人要求完成

80%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入围标的承诺函为准。

六、评审专家名单:张壮志(组长)、张银松、韩来任、徐林飞、郑孝淮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入围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邮箱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高新区埇上路 566 ****点击查看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57-****点击查看63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宿怀南路559号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3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高新区埇上路 566 ****点击查看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557-****点击查看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波、王工

电 话:139****点击查看3969、0557-****点击查看635




附件信息:

附件(4)
得分及排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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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标的承诺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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