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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区清溪圩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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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苏发改农经发〔2024〕10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市**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总体建设内容: 米,**清溪**段北堤1122米,**连锁块护坡长4155米,**堤顶道路1320米,堤顶**波形钢护栏12104米,**清溪圩闸站、清溪河闸站,**清溪圩与清溪河连通涵闸1座,河道整治3830米,戴家岗段出行道路整治929米,以及配套设施等。工程批复总投资:24986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堤防达标建设8436米,**清溪**段北堤1122米,**连锁块护坡长4155米,**堤顶道路1320米,堤顶**波形钢护栏12104米,**清溪圩闸站、清溪河闸站,**清溪圩与清溪河连通涵闸1座,河道整治3830米,戴家岗段出行道路整治929米,以及配套设施等。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对应投资金额:约15965.63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684个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11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 2025年5月31日具备通水条件,清溪河闸站水下工程计划于2026年5月31日具备通水条件,2026年9月30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2019年10月1日及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中标价7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工程竣(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点击查看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社保证明),且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项目经理是无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项目经理被变更过,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3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 。 (11)其他要求: (1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11.2)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11.3)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11.4)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11.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或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 (11.6)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必须执行工地打卡签到要求,满足每人每月22工作日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省公共**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省公共**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日上午9时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点击查看7916,客服QQ:****点击查看019308;如遇登录**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点击查看8631,客服QQ:****点击查看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百盛,客服电话:025-****点击查看2190,客服QQ:****点击查看8064。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各 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的有效投标报价,剔除后: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15962.5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 商务部分:75分;2.技术部分:25分。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备注: (1)类似工程:中标价7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 (3)评标标准中,每个单项得分不超过该项最高分值;除特别说明外,扣分标准为“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1分,扣完为止”。 (4)业绩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相应的评分点中并对其清晰度负责,否则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同一工程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企业业绩分值不可兼得,以项目经理业绩优先赋分。 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点击查看水务局,联系方式:025-****点击查看7355 发布公告媒介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中**路15号 联系人:龚赐缘 电话:025-****点击查看1611
地址:**市**区**江东街18号1幢614室 邮编:210019 联系人:刘伟、朱蒙、潘泽源 电话:025-****点击查看8725 传真:025-****点击查看8777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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