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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县2025年拉站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林草措施)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1 | 最终报价:895804.62(元) | ****点击查看 | **县**镇城南新区二级路旁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县2025年拉站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林草措施) | **县2025年拉站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林草措施)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20日历天 | 李志斌 | 桂 245****点击查看32774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利,覃贵全,朱玲霞(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点击查看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原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原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按工程类标准形式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958.0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点击查看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供应商必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及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要求进行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的,视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镇金鸡路53号
联系方式:0772-****点击查看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建中东路桂中综合批发市场二级路5栋外排6号及7号
联系方式:177****点击查看3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华春
电 话:177****点击查看318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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