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司2025至2026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二次)引入公告

省公司2025至2026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二次)引入公告

发布于 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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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25至2026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二次),为****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开展2025至2026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方引入及后期支撑相关工作,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引入,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参加应答。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内容:本项目引入三家保险服务提供商,为****点击查看全省合同制员工提供2025至2026年健**障委托管理服务,服务人数约为12000人(具体人数以实际人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项目金额:健**障委托管理规模约5000万元/年(不含管理费)。

1.3服务地点:**省。

1.4 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5 本项目不划分引入包。

1.6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单位数量为3家,按照服务人数划分3个份额,各份额占比依次为份额一:50%;份额二:30%;份额三:20%。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健**障委托服务管理费含税费率不高于2.0000%;应答人超过应答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二、资格要求

2.1 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应答人须由****点击查看总局批准成立依法登记****点击查看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2.2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或其一家省级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应答(如省级分支机构****点击查看公司唯一授权文件)。

2.3 应答人须具有由中国银保监会颁发的,经营范围内开展团体补充医疗健**障基金托管业务的资格(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扫描件)。

2.4 本项目不接受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答。

2.5 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应答人需提供加盖有一般纳税人戳印的国税登记证副本或国税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不存在禁止**的负面行为:

(1)为甲方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提供引入代理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4)与本项目的引入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5)与本项目的引入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6)与本项目引入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7)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8)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9)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不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相关技术能力;

(11)参加本次引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2)在人员、配备、资金等方面不具备相应的施工/服务能力;

(13)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联合体应答;

(15****点击查看公司投资、入股、占股或担任高管;

(16)应答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17)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8****点击查看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0)截至应答/唱价日期,****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或****点击查看公司(或被所应答标段省份)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不受地域限制);

(21)在最近三年内(至应答截止时间止,按自然日计算)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并在信用中国或工信部网站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且行政处罚内容为暂停其应答资格的。

(2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是中国移动负面行为禁入人员且处于禁限期。

2.8业绩要求:应答人至少具备1个自2022年8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以保单或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为企业提供健**障委托管理服务的项目案例。

【注:(1)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管理合同(首尾页,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页,需体现保障责任),若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委托内容须包含医疗费用报销;(2)应答人提供的案例证明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合同内容未能体现同类项目的均视为该项案例业绩无效;(3)总公司应答的,可认可其分支机构业绩;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应答的,****点击查看公司其他分支机构业绩不予认可】。

三、获取引入文件

1、获取引入文件的时间:本项目发布电子版引入文件,引入文件发布时间为2025年09月16日22时00分至2025年09月19日22时30分(**时间,下同)。

2、获取引入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申请人请在获取时间内登****点击查看设计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bidding),注册登录后找到本项目进行报名登记,自助获取认证文件。详细图示指引见《公告附件:供应商操作手册》。

(1)获取引入文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a.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须加盖单位章;

b.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c.营业执照扫描件,须加盖单位章;

(2)报名成功后可登陆平台在“已报项目中”下载引入文件,超过引入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的,则不允许提交报名申请,视为报名失败。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联系系统支撑人员QQ:****点击查看586483(只在工作日接受系统相关操作咨询,不受理业务咨询)。

注:申请人如果未曾****点击查看设计院电子招投标平台注册过的,必须在报名时进行注册并完善主账号信息,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或过期等问题。

(3)如需找回或重置密码请按《公告附件: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递交材料至指定邮箱。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通****点击查看设计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bidding)线上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4日09时30分,应答人使用“投标文件编辑工具”制作并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

注:投标文件编辑工具须登陆平台后在“投标解密”中点击“文件编制工具”进行下载。

4.2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唱价,供应商可****点击查看设计院电子招投标平台查看唱价结果(注:开标结束后将无法查看开标记录)。如需提出异议,请在应答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通过邮件(****点击查看@139.com)提出。

4.3逾期提交或者未****点击查看设计院电子招投标平台线上提交应答文件的,为无效应答。

当线上申请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2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加密、上传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邮箱详见公告联系人。我司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五、电子引入应答规则

5.1供应商的线上应答文件是经过系统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2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线上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覆盖前一次提交的线上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线上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线上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线上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4详细制作加密文件详见《公告附件:供应商操作手册》。

5.5供应商无需办理CA证书,只需上传盖章的扫描件,上传完毕可跳过电子盖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引入公告同时****点击查看设计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bidding)、****点击查看官网(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1)保险经纪方:****点击查看

地 址:**市西**金融街街道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

联系人:王女士

(2)引入代理机构:****点击查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省**市华景路1号

联系人:胡和凯、张志国、赵彤锟

电 话:150****点击查看9912、136****点击查看7020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39.com


保险经纪方/引入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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