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龙朱路1号之一栋403A07房
邮编:510700
法定代表人:韦东
授权代表:韦东
电话:136****点击查看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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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2025年9月5****点击查看公司关于“****点击查看中心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标项二)”的《质疑函》。经核实,****点击查看公司提出的分标2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详见附件质疑函。
质疑答复:针对质疑事项1与采购人进行重新审查技术参数,经采购人决定对此项作相关参数调整,详见更正公告(一)。
质疑事项2、3、4、5、6:详见附件质疑函。
质疑答复:本项目采购文件分标2 技术需求参数设定基于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经与采购人核实,以上参数均为超声仪器最基本的超声成像技术和临床应用功能,在市面上有多个产品均能满足。且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采购,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竞标,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者指向特定产品与厂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资格的情形。故质2、3、4、5、6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感谢贵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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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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