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
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中的“批准文号”更正为:克区发改发〔2026〕121号。
二、原招标公告“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更正为:
2、项目规模:提升改造凤栖湖周边、G217****点击查看停车场、天路**、桃园路、碧水路等排水管线合计约3.99km,实施G217国道金源天道、胜利路至迎宾路等排水管线清淤约8.33km,新改建地下管线约15.9km,同时建设阀门井及连接管道并进行设施更新等,更换供水阀门约876台,配套完成部分阀门连接管道改造。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
原公告其它内容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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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