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水产业园备用引水工程项目螺旋钢管采购更正公告

河源市水产业园备用引水工程项目螺旋钢管采购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5-09-03

招标详情

河源市万绿东江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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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产业园备用引水工程项目螺旋钢管采购更正公告
时间:2025-09-03 16:19: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市水产业园备用引水工程项目螺旋钢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七条“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上午09:30时(当天上午09: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递交,逾期概不受理)”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上午09:30时(当天上午09: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递交,逾期概不受理)”;

2.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九条“开标评标时间:2025年09月16日上午09:30时”更正为“开标评标时间:2025年09月19日上午09:30时”;

3.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三项第(二)条:技术标准“管道焊接需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23)(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更正为“螺旋钢管执行标准为《普通流体输送管道用埋弧焊钢管》(SY/T 5037-2023)(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4.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四项第7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更正为:“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5.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四项第11点: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全部货物到达现场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更正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全部货物应于合同签订后60日内送达现场,经签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注:①采用银行转账等形式支付,具体收款账户信息在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②款项申请支付时,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③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支付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招标文件中相应的部分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

更正公告为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益民街市商业局院内附属楼6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762-****点击查看78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路商业街东六排南二栋南C、D卡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方式:0762-****点击查看013

****点击查看

2025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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