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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点击查看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点击查看9399;
通讯地址:**市人民大道888****点击查看分局;
邮政编码: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实验室 | ****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侧B1栋房屋 | ****点击查看 | 1、编制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2、编制主持人:尹振东 3、编制人员:尹振东 |
| ****点击查看租赁****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点击查看侧10幢B1#厂房一层,建筑面积8193.66平方米,租赁光谱仪、耐压仪等生产设备58(套),****点击查看实验室。 | 1、废气:本项目二氧化硫腐蚀测试工序二氧化硫废气经设备自带管道密闭收集+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氨气腐蚀测试工序氨气废气经设备自带管道密闭收集+水吸收+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实验废水一同由污水管网接管至****点击查看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至东**。 3、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经合理处置,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