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25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658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138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25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658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138条
立即监控
2026年**县**镇南元村道路硬化及雨水管网项目评标结果公示****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对2026年**县**镇南元村道路硬化及雨水管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9时00分,按规定程序在**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平台开标室准时召开,****点击查看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一、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查看0523MA44R3RX5F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6812XH****点击查看0103MA9LMH9M6A评标总得分88.****点击查看.98投标报价元585053.30元580617.55元590808.81元项目建造师经理王振司利娇李慧敏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招标控制价599501.66元计划工期30日历天30日历天30日历天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二、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2.1、中标候选人项目建造师经理情况序号单位名称姓名人员类别职务身份证号码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1****点击查看王振项目经理项目经理4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X二级建造师证豫241****点击查看158462****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司利娇项目经理项目经理4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65二级建造师证豫241****点击查看158443****点击查看公司李慧敏项目经理项目经理4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9二级建造师证豫24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67012.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时间合同签订金额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政府2024年**市回郭镇刘村村村组道路项目****点击查看人民政府2024.5.****点击查看7000.00元302省道北侧中张贾村附属道路修建工程**县韩****点击查看委员会2024.5.****点击查看0160.00元**市**区2024****点击查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暴庄村基础设施工****点击查看水务局本级2025.5.****点击查看2800.00元2****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汤****点击查看中心学校操场汤****点击查看中心学校2024.****点击查看.35元****点击查看地区准**盆地绿洲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4年-**市二标段草原围栏伊犁哈萨克自治****点击查看草原局、****点击查看草原局2025.****点击查看.59元3****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县伏道镇岗阳南街村排水管网及村组道路****点击查看人民政府2025.****点击查看.65****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县2025年任**赵庄村村组道路****点击查看人民政府2025.****点击查看.76元2.3、其他荣誉奖项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奖项1****点击查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先进企业、市政工程优秀施工企业2****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先进企业、市政工程优秀施工企业3****点击查看公司三、否决投标人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四、报价修正无五、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审评分情况序号单位名称评委A评委B评委C评委D评委E1****点击查看20.****点击查看.002****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18.****点击查看.003****点击查看公司20.****点击查看.00六、所有投标人信誉标评审评分情况序号单位名称评委A评委B评委C评委D评委E1****点击查看888882****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666663****点击查看公司44444七、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序号单位名称报价得分总得分1****点击查看59.****点击查看.302****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59.****点击查看.323****点击查看公司59.****点击查看.98八、公示媒体及时间公示媒体《**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平台网站》《》公示时间2026年8月26日-2026年8月30日九、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十一、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招标人:****点击查看地址:**省**县精忠路中段联系人:燕梦雪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6070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地址:**县人****点击查看机关幼儿园西侧三楼联系人:王鹏联系电话:186****点击查看0039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靳国敏电话:139****点击查看3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