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2023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二期)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

抚州市2023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二期)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

**市2023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二期)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第二次)

致各投标人:

现对**市2023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二期)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一、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

1、“多级潜水泵1、规格:水流量30立方米/h,扬程30m,功率7.5KW”现澄清修改为:多级潜水泵1、规格:水流量≥30立方米/h,扬程≥30m,功率7.5KW。

2、“水肥机房 2、长*宽=5m*3m” 现澄清修改为:水肥机房 2、长*宽=5m*3m,高度≥2.8 m;3、门规格宽*高 =1.8m*2.1m,铝合金双开;窗规格宽*高 =1.2m*1m,铝合金1扇。

3、“电磁阀 DN100电磁阀/ DN50电磁阀” 现澄清修改为:电磁阀 DN100电磁阀/ DN50电磁阀(含传输电线)。

4、“配电箱 含智能模块” 现澄清修改为:配电箱 确保设备整体运行最小功率不低于20KW,含智能模块(防雷功能)。

二、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