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2025年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的质疑答复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县****点击查看公司
质疑人地址:**省**市**县什集镇沙沃行政村西沙沃村西
邮政编码:274600
法定代表人:许鲁鹏 联系电话:176****点击查看9595
委托代理人:郝珺雅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2585
代理人地址:**市**县
邮政编码:274600
二、质疑答复内容
我公司于2025年8月4日收到**区2025年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的质疑函原件1份,****点击查看公司高度重视,并在接到质疑函的第一时间,将该质疑函认真审阅。此质疑函内容中未附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授权委托书等相关佐证证明材料,我公司也无法确认是否符合受理质疑的相关规定,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7.2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点击查看公司的尊重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受采购人委托,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贵单位质疑函中所提及的质疑事项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2:招标技术参数一标段设置过于具体,参数要求中存在大量具体尺寸、特定材料、特定颜色、特**构、特定造型、特定功能、特定检测内容等非常具体参数描述,招标参数存在量身定制的情况,控标数量多且占比比较高,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倾向性和违规性条款,限定了符合该参数的特定厂商,违反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投标原则,排斥潜在供应商合法利益。招标参数二标段,经查此招标参数控标项过多,存在量身定制的情况,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倾向性和违规性条款,指定了特定的供应商,违反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投标原则,排斥潜在供应商合法利益。招标技术参数四标段设置过于具体,参数要求中存在大量具体尺寸、特定材料、特定颜色、特**构、特定造型、特定功能、特定检测内容等非常具体参数描述,招标参数存在量身定制的情况,控标数量多且占比比较高,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倾向性和违规性条款,限定了符合该参数的特定厂商,违反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投标原则,排斥潜在供应商合法利益。
质疑1、2答复: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一条,本需求的货物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实质相当或优于的产品参与投标,且所列参数均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具体化体现,并不存在排他性、倾向性和违规性条款。为保证本项目所采购的产品质量、产品性能、产品工艺等关键指标,充分考虑到项目实际使用的需求,满足日常使用的便捷性、实用性,防止一些劣质厂家以次充好,虚假应标,所以在产品规格中对相关设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且这些相关证明材料每个生产厂家都可以申请,具有公开透明、公正权威的特点,是保障采购质量的基础。据了解,市面上满足这些相关证明材料的生产厂家和满足产品参数的品牌有很多(例如****点击查看**公司、**市****点击查看乐器厂、****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接班人****点击查看公司、**爱芝****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等、TK特控、SOOANN、BHX北航星等品牌),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合法利益的情形。采购需求产品规格中的具体尺寸是围绕“人体工程学依据、使用场景需要、安全与耐用性、通行与疏散规范”四大核心需求来设置的,依据人体工程学,适配多数使用者的生理特征,承重与结构强度,避免变形或断裂,均为人体工程学实现的必要条件,而非针对特定厂商的“定制化要求”,市场上绝大多数家具生产厂家具备相应生产能力。所有技术参数均未限定“特定专利、商标”,也未设置“仅个别厂商可满足的独家技术指标”,不存在通过参数“定向排除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法律依据: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应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
综合上述,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是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来制定的,合法合规合理。质疑供应商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质疑供应商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章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点击查看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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