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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人士:
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等的有关规定,现****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磷化工绿色升级改造项目方案变更设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磷化工绿色升级改造项目方案变更设计,位于****点击查看工业园区内,项目由建设单位****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委托设计单位(****点击查看**公司)完成方案设计,该项目设计方案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了**县2025年第****点击查看委员会专题会,现将方案予以公示,项目主要内容:规划用地性质工业用地,建筑规模为: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94531.76㎡,建筑面积62286.25㎡,计容建筑面积95253.88㎡,容积率1.00,建筑基底面积37993.73㎡,建筑密度40.19%,绿地面积3778.46㎡,绿地率4.37%,建筑高度36.7米等。
二、批前公示情况
(一)公示地点:
1.****点击查看政府官网(http://www.****点击查看.cn/index.html)
2.项目现场
****点击查看工业园****点击查看建设处
(二)公示期限:
2025年8月29日-- 2025年9月9日(7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任选以下方式反馈
1.书面意见:
****点击查看511办公室(地址:**县**路33号)
2.电话建议:
0835-****点击查看043。
(四)相关许可的详细信息,可电话咨询:0835-****点击查看043。
(五)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将意见和建议注明(单位需提供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需提供个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通过电话、邮寄反馈至我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六)附图
特此公示。
附件:1.鸟瞰图
2.总平图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