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等相关规定,江****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省**县南冲饮用天然矿泉水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和《江****点击查看公司矿泉水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江****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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