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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点击查看环境局对5个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了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3日—12月16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27-****点击查看457
传 真:0827-****点击查看466
通讯地址:**省**市**区**大道西段187号****点击查看
邮 编:636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点击查看 关于**市**县城****点击查看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 巴环境审〔2024〕42号 | 2024年12月2日 |
2 | ****点击查看 关于****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 巴环境审〔2024〕43号 | 2024年12月2日 |
3 | ****点击查看 关于**市****点击查看**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 巴环境审〔2024〕44号 | 2024年12月2日 |
4 | ****点击查看 关于**市****点击查看**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 巴环境审〔2024〕45号 | 2024年12月2日 |
5 | ****点击查看 关于**市****点击查看**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 巴环境审〔2024〕46号 | 2024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