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有关公示条款规定,经市工程系列建筑****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对下列评审及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2)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8日止。
请公示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单位公示表》(见附件3),盖上单位公章后张贴于单位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做好公示意见的收集、整理和核实工作。待公示结束后,于2025年7月25日18点前,将填写的《公示情况反馈表》(见附件4)pdf扫描件报送至评委会邮箱:zjjrskhmf@zhuhai.****点击查看.cn,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公示编号+姓名+职称取得方式(评审或认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市工程系列建筑****点击查看委员会办公室投诉。单位投诉要加盖公章,个人投诉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具体要求按照粤人社规〔2020〕33号文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小姐、黄小姐,0756-****点击查看690、****点击查看549。
地址:**市**区**路102号405室。
电子邮箱:zjjrskhmf@zhuhai.****点击查看.cn。
附件:1.2024年度**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
2.2024年度**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
3.单位公示表
4.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反馈表
**市工程系列建筑****点击查看委员会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