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三阳河沿线塘口安装护栏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度三阳河沿线塘口安装护栏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4-09-23

招标详情

扬州市江都区河道管理处
联系人联系人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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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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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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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 2024年度三阳河沿线塘口安装护栏项目

3、项目内容:对距离交通路口较近的520米塘口的迎路侧安装防撞护栏,采用圆钢管立柱托架式双波护栏,总长520米(朱套**侧往南塘口,全长440米;杭庄**侧往北塘口,全长80米)。安装材质:波形梁板(Gr-C-4E):材质为热镀锌300g钢板,梁板尺寸:4320*85*310*2.5mm;立柱:材质为热镀锌300g 钢管,尺寸:Φ114*2100*4.5mm,入土深度1400mm;端头:材质为热镀锌300g钢板,尺寸:R160*3mm,反光膜安装。

4、工程地点:**市**区宜陵镇。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预算金额:14.55万元。

7、最高限价为: 14.55万元。

8、建设工期: 20日历天。

9、工程质量:合格。

11、合同价款支付: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工程审计,乙方提供3%审定价的质保金后,甲方支付审定价的100%(按财政资金下达进度支付)。待质保期满无任何工程质量问题,返还乙方质保金。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采购人支付工程款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1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同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以及授权代表人系该企业员工的相关证明

4、****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点击查看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8、****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无

三、报名与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3 日至2024年9月29日。

2.地点(方式): “****点击查看政府网”网上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下午02:30(**时间)。

2.提交地点:投标文件前递****点击查看水务局4楼会议室(**区**路126号)。

五、开标

1. 时间:2024年10月8日下午02:30(**时间)。

2.地点:投标文件前递****点击查看水务局4楼会议室(**区**路12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的递交

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2024年9月29日下午5:00前将《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同时需与招标人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此函,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或超过时限提交《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者不得前来投标,《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不全或不符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点击查看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在“****点击查看政府网”。通过“****点击查看政府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查看。

2、采购人按照评委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逾期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采购人提供,仅供参考。

4、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5、投标人须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便了解相关情况,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一切因素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影响服务的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6、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点击查看政府令第90号】文件和《关于推进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智慧化建设的通知》【扬建尘整办(2020)3号】文件要求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及土方临时堆放场地的扬尘控制工作。

7、投标保证金: 无。

8、标段详情解释权归:****点击查看

九、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投标文件制作:纸质文件;

2、份数要求:一式3份(1份正本2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十、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丁沟镇繁荣路52号

联系人: 陈女士

电 话: 182****点击查看7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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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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